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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11批次学生毕业清考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20

各学习中心、各位学员:
     为了帮助学生通过课程考试,顺利毕业,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定于2018年12月22、23日进行毕业清考。 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18年12月22、23日。
     二、考试对象:16秋及以前没有毕业的学生。
     三、考试预约:本次考试实行网上预约考试。
     预约时间:2018年11月20日—11月25日。
     预约操作:学生登陆学员空间,个人信息,进入“毕业清考预约”提交需要考试的科目,具体操作请见《毕业清考预约操作手册》。
     学习中心登陆学习中心管理空间,考试信息,进入“毕业清考预约”帮助学生提交需要考试的科目,具体操作请见《毕业清考预约操作手册》。
     四、考试要求
     1、请校外学习中心严格按照《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考试管理工作规定》和《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考务管理工作细则》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组织考务工作人员学习,提高认识,熟悉考试过程的各个环节,明确监考、巡考的职责以及有关注意事项,掌握违纪违规的处理办法和程序(特别注意:必须当场填写有关表格和要求学生写认识,并与作弊实证封存),坚决防止、杜绝作弊,保证本次考试的顺利进行。
     2、请校外学习中心组织学生进行考前的考规考纪以及考风教育,认真学习《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分规定》,进一步提高学生对考试工作的认识,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坚决防止并杜绝学生违纪作弊现象,严防代考。对违纪作弊的学生严格按照《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3、根据《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分规定》第六条第9款:“阅卷教师发现试卷答案雷同,并经审核确认属实的行为”,对“试卷答案雷同”的行为严格按照作弊条例处理,该科成绩以零分计,如是本科层次的学生,同时取消其申请学士学位的申请资格,对大面积出现试卷答案雷同情况的,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该校外学习中心进行处理,并重新组织考试,情节严重的取消该校外学习中心的办学资格。
     
     注:考试作业课程不在清考考试范围。

     附件:


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2018-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