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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8-07

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关于开展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的通知

各办学学院、校外学习中心及各位学员:

       为切实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促进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管理,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严把出口关,学院拟从自建点202005、202006、奥鹏2006论文写作批次开始,对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文献检测,实现对毕业论文质量的过程性监控。现通知如下:
       一、查重检测对象、要求及时间:
       1.申请答辩的学生毕业论文进行全面查重检测。在毕业论文终稿阶段的首稿提交时限内(8月28日至9月8日)上传检测结果报告。查重率低于25%的,指导教师才能对终稿论文作出成绩评定。评定成绩不合格的,当次论文成绩以不合格记载。
       2.对未申请答辩的学生论文进行抽查,被抽查的学生需在须在终稿阶段提交自查检测结果报告。
       3.文字重复率(即总相似比)在25%以内方为合格。
       4.护理学专业拟用已发表文章作为毕业论文的,按相关要求执行,可不参与查重检测。
       二、毕业论文检测方式:
       1.我院目前认定的毕业论文查重软件系统为“维普论文检测系统”。
       2.要求进行查重检测的学生,在我院论文系统平台上提交毕业论文终稿的首稿之前,可以先通过论文系统平台专属链接进入检测系统(直链网址:http://vpcs.cqvip.com/personal/scdxjx),按页面提示操作,进行自查查重,查重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标准为2.7元/1000字符)。
       3.学生须将被检测的稿件电子版原件及完整检测报告电子版原件一并上传到我院论文系统平台。未按要求上传的,以及文字重复率高于25%的,当次论文成绩以不及格记载。
       三、各学习中心要加强学术诚信教育;各办学学院、指导老师要加强指导和监督,防止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85463938。


教学服务部



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2020-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