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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教专升本2020级(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07

关于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
专升本2020级(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办学学院、校外学习中心及各位学生:
    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专升本2020级(春)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论文)工作自12月8日起启动,本次论文写作与指导在我院毕业论文系统内进行,请各办学学院和校外学习中心认真组织、落实好论文工作,督促学生按各阶段时间节点完成论文选题与写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工作相关执行文件
    严格按照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及《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规定》《关于对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进行调整的有关通知》执行(详见附件1)。
       本次论文分为护理专业202111和非护理专业202112两个批次。论文选题及写作时间安排参见附件2,毕业论文写作格式要求参考附件3。
    二、严把出口关,严格实行全员查重
    1.论文提交后经认定系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由他人代写的稿件,根据《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十八条规定:毕业论文(设计)严禁抄袭、剽窃。论文一经发现系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将终止该次论文的写作过程,并取消学士学位的申请资格。学生须写出检查、重新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能随下届学生重做毕业论文(设计)。如果再次发生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不及格”,取消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资格,只能按结业、肄业颁发相应的结业或肄业证书。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理。
    2.抄袭认定标准详见论文系统公告。
    3.查重结果将作为论文是否符合要求的判定条件之一,论文最终成绩以指导教师评定为准。
    4.未经查重或查重不合格的稿件,本次论文最终成绩按“不及格”记载。
    5.具体查重安排及要求将另行通知。
    三、论文选题及写作
    1.论文选题及提交方式:本次论文选题、学生提交论文、指导教师评阅论文均在我院论文系统内进行。
    2.论文选题及写作对象:
    (1)2020级(春)及往届论文成绩不合格且在学籍有效期内的学生;
    (2)已取得的总学分数不低于40学分;
    (3)学费已缴清者。
    凡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学生均可参加本次论文选题并写作。
    3.选题及操作:未在我院论文系统进行选题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论文写作。学生可根据论文系统内提供的论文选题方向下自拟论文题目。论文选题详细说明及操作演示请参见附件4、附件5。
    4.写作流程:本次论文写作分为提纲、初稿和终稿三个阶段,未进行上一阶段的写作,将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写作。各位学生在正式写作论文之前,请认真学习论文相关写作规定,学生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各阶段的起止时间,按时提交论文提纲、初稿和终稿,过期将不能提交。
     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采取学生自行申请的形式,未申请答辩的学生则无答辩资格。具体如下:
    1.申请答辩方式:在论文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
    2.申请答辩对象:拟申请学位、论文评优及自愿申请参加答辩的学生。
    3.答辩资格认定:(1)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论文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2)论文写作成绩评阅合格;(3)规定时间内通过论文系统内按要求提交答辩材料。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学生方能参加答辩。
    4.提交的答辩论文附表材料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表、专家评阅意见表、答辩意见表(见附件6)。
    5.答辩论文:学生在论文系统内提交的终稿最后一稿,经查重后,由指导教师评阅合格的稿件将作为答辩论文。
    6.答辩学生的论文成绩:参加答辩的学生论文最终成绩按照答辩成绩记载;学生须按时参加答辩,因个人原因缺席者,论文成绩按“不及格”记载。
    7.《关于对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进行调整的有关通知》文件中“对于用已发表文章作为论文的学生申请学位,不需参加答辩”,此项规定仅适用于护理学专业。
    8.答辩学生应根据本批次的答辩时间段提前调整好时间。答辩通知于4月上旬发布,答辩时间、分组安排一经公布,不再更改。
     、关于学习中心操作
    学习中心可通过论文系统实时查看本中心学生论文选题及写作情况,操作演示请参见附件7。
     、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
    1.各办学学院、校外学习中心及直属学习中心(校本部)应对论文管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
    (1)各学习中心应及时督促学生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论文各环节任务,加强学生意识形态教育,及时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发布的各类文件精神,提醒学生严格按照指导教师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强调自主完成论文写作,严守学术诚信。
    (2)各办学学院应定期检查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指导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提醒、督促指导教师按时完成各阶段评阅任务,查看、回复学生留言,明确修改意见,按要求完成论文附表的填写。负责组织成立答辩小组,论文答辩安排和成绩评定,复查成绩等工作。
    2.学生应遵守网络道德规范,在论文系统内文明留言,若出现恶意诽谤、辱骂指导教师的情况,指导教师有权终止其论文写作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
    3.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系统账号信息,以防泄露。学生账号在系统内发布、提交的信息、材料等,均视为该账号持有人之操作。
    4.学生在论文写作前,请仔细阅读“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必读”(附件8)。
   

    联系电话:(028)85463938     联系人: 张老师



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教学服务部
2021年12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