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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教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10

   关于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教育)

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办学单位(办学学院、青羊校区、直属部、站点):
    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教育)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工作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请各办学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好论文工作,督促学生按各阶段时间节点完成论文选题与写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工作相关执行文件
    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教〔2021〕124 号)文件要求,及《四川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规定(修订)》(川大教〔2018〕143号)、《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川大校〔2021〕9号)执行。
    二、严把出口关,夯实毕业论文各环节
    毕业论文工作原则上包括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答辩、成绩登录等环节。请各办学单位加强落实以下方面工作:
    1.组织开展毕业论文工作动员会,向学生和指导教师宣传我院毕业论文写作相关要求和基本规范。
    2.根据《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做好本科毕业生学术诚信及学术道德规范的宣传教育工作,强化论文指导教师责任,加强对选题、开题、指导、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对形式、内容、难度等进行严格管控。
    3.负责组织督导组专家开展毕业论文教学质量督查,专家督查的重点环节包括开题、答辩以及工作表格规范填写等。
    三、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
    毕业论文选题工作须在12月28日前完成,答辩及成绩登录工作须在2022年5月中旬前完成,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我院归档。各办学单位在确保论文有效工作时间为16周的前提下,可对各环节做出具体安排。
    四、论文选题及写作
    1.学生可根据各办学单位公布的选题方向及论题,经指导教师审定后确定题目。坚持一人一题。
    2.论文选题及写作对象:
    (1)2022届学籍有效期内的本科毕业学生。
    (2)学费已缴清者。
    凡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学生均可参加本次论文选题、写作及答辩。
    五、学术不端行为文献检测查重要求
    1.查重对象:参与本届论文写作的全体学生。
    2.查重方式:由各办学单位组织统一检测;或学生自主检测,由各办学单位审核,并留存查重报告电子版。
    3.查重要求:(1)论文字数达到要求;(2)论文格式符合规范;(3)重复率不高于25%(经报备的特殊专业重复率不高于30%);(4)未经查重或查重不合格的稿件,本次毕业论文评阅成绩无效。
    六、毕业论文评阅及答辩
    1.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全部写作任务,且符合查重要求后,由指导教师和学科专家进行评阅,并评定成绩。
    2.论文写作合格的学生方可申请答辩。
    3.答辩工作由各办学学院论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答辩小组负责,答辩小组应由办学学院论文领导小组成员、相关专业方向专家、指导教师等组成,并完成论文答辩安排和成绩评定,成绩复查等工作。
    七、论文归档要求
    各办学单位负责将评定合格的论文相关材料交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备案,包含指导教师信息表、论文指导及答辩记录表、论文终稿、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表、专家评阅意见表、答辩意见表、查重报告等,并在成绩管理系统中登录成绩信息。
    八、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
    各办学单位应加强学术诚信建设,严格实行论文查重制度,严查论文买卖、代写、造假、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确保学生独立完成有质量的论文。
    各办学单位应对论文管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督促学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论文各环节任务,加强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及时学习、传达各类文件精神,引导学生养成实事求是的钻研精神和严谨细致的治学态度;督促指导教师按时完成各阶段评阅任务,做好指导评阅记录,按要求完成论文附表的填写。定期检查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工作记录。

    联系电话:(028)85463938    联系人: 张老师

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教学服务部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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