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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学生学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7-17

各办学单位及相关同学:

  根据《四川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六条,“学生应该在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最长学习年限为学制加两年,即在学制年限内未完成学业者,其在校学习时间最多可延长两年。”

  为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加强对在籍学生的管理,学院对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未毕业,且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的学生做出“取消学籍”处理。

  现将本次成人教育取消学籍的学生名单公示于后。各办学单位及相关同学可下载附件查看。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与成教部联系,联系电话:85418326。公示期结束后,该批学生学籍将被取消。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7月取消学籍学生名单.xlsx

 

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7月17日


     附件:


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2018-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