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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级(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16

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关于开展
2019级(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的通知


各办学学院、校外学习中心及各位学员:
    为切实贯彻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管理,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严把出口关,现启动2019级(秋)(含自建点202105、202106批次,奥鹏202106批次)网络教育毕业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文献检测工作,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查重检测对象、时间及要求:
    1.查重对象:参与上述批次毕业论文写作的全体学员。
    2.查重时间:终稿阶段。终稿阶段每一次提交的论文须进行查重检测,学院以终稿阶段最后一次提交的论文及该论文对应的查重结果作为最终存档(详见附件1:《毕业论文写作时间表》)。
    3.查重合格要求:(1)论文字数达到要求;(2)非护理专业重复率不高于25%,护理专业重复率不高于30%。终稿阶段未经查重或高于重复率要求的稿件,毕业论文系统将限制提交。
    4.护理学专业学员拟用“已发表文章”作为毕业论文的,按相关要求执行,不参与我院查重检测。
    5.查重结果:查重检测结果只作为指导教师判断稿件是否抄袭及抄袭程度的参考,毕业论文最终成绩以指导老师评阅意见、答辩结果为准。毕业论文提交后经认定系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的稿件,将按规定终止该学员本次毕业论文写作、答辩资格,写作、答辩成绩均按“不及格”记载,并取消学士学位的申请资格。学员须出具检讨书、重新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能随下届学员重做毕业论文。抄袭认定标准详见毕业论文系统公告。
    6.雷同稿件的认定及处理方式。在同一批次论文写作及答辩过程中,经指导教师认定两篇(含)以上毕业论文相似度达30%以上的,均视为雷同稿件。雷同稿件将判定为抄袭并按“不及格”记录。学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抄袭、泄露等违纪行为。
    二、毕业论文查重检测方式:
    1.为统一检测标准,同时便于学员及指导教师操作,我院已将维普网与我院毕业论文系统进行封闭式数据对接,以确保查重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快捷性和安全性。学生和指导教师的查重工作全程在我院毕业论文系统进行。
    2.预检查重:为提高通过率,在终稿阶段正式查重前,学员可通过我院毕业论文系统提供的专属链接进入检测系统(网址:http://vpcs.cqvip.com/personal/scdxjx),按页面提示操作,进行自主查重,检测次数不限,检测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标准为2.7元/1000字符)。检测结果仅供学员本人参考,毕业论文系统不会记录检测结果。
    3.正式查重:在终稿阶段,学员通过我院毕业论文系统进行查重操作,检测次数不限,毕业论文系统将记录每次检测结果,供学员参考,检测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标准为2.7元/1000字符),我院为每位学员提供一次免费查重的红包。查重率达标的稿件由系统自动提交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仅对符合重复率要求的稿件进行评阅(毕业论文系统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附件3)。
    三、毕业论文写作的学术诚信教育

    为确保学生的毕业论文质量,各学习中心应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及时学习、传达各类文件精神,引导学生养成实事求是的钻研精神和严谨细致的治学态度。各办学学院、指导老师应自觉加强师风师德建设,强化学科知识传授、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教育和引领学生恪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准则,防止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教学服务部


     附件:


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2021-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