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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教专升本2020级(秋)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26

关于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

专升本2020级(秋)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安排的通知

 

校内各办学学院、校外各学习中心及各位同学:

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专升本2020级(秋)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论文)工作自5月27日起启动,本次论文写作与指导在我院毕业论文系统内进行,请校内各办学学院和校外学习中心认真组织、落实好论文工作,督促学生按各阶段时间节点完成论文选题与写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工作相关执行文件

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教〔2021〕124 号)、《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成继院〔2021〕40号)等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

二、论文选题及写作要求

本次论文分为护理专业202205和非护理专业202206两个批次。论文选题及写作时间安排参见附件2,毕业论文写作格式要求参考附件3。

1.论文选题及提交方式:本次论文选题、学生提交论文、指导教师评阅论文均在我院论文系统内进行。

2.选题条件及写作对象:

1)2020级(秋)及往届论文成绩不合格且在学籍有效期内的学生;

2)已取得的总学分数不低于40学分;

3)学费已缴清;

4)完成《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在线课程学习。

凡满足以上4个条件的学生方可参加本次论文选题并写作。

3.选题内容及操作:未在我院论文系统进行选题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论文写作。学生可根据论文系统内提供的论文选题方向下自拟论文题目。论文选题详细说明及操作演示请参见附件4、附件5。

4.写作流程:本次论文写作分为提纲、初稿和终稿三个阶段,未进行上一阶段的写作,将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写作。学生在正式写作论文之前,请认真学习论文相关写作规定,学生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各阶段的起止时间,按时提交论文提纲、初稿和终稿,逾期未交,责任自负。

5.质量要求:指导教师、专家评审和答辩小组等将从论文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论文质量。

6.查重要求:申请答辩的学生论文重复率应不高于15%。检测结果只作为指导教师判断稿件是否抄袭及抄袭程度的参考,论文最终成绩以指导教师评阅意见、答辩结果为准。未经查重或查重不合格的稿件,本次论文最终成绩按“不及格”记录。具体查重安排及要求将另行通知。

三、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采取学生自行申请的形式,未申请答辩的学生则无答辩资格。具体如下:

1.申请答辩时间:2022年5月27日-2022年6月8日。

2.申请答辩方式:在论文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

3.申请答辩对象:拟申报学位、论文评优及自愿申请参加答辩的学生。

4.答辩资格认定:(1)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论文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2)论文格式符合规范;(3)论文字数达到要求;(4)重复率不高于15%;(5)论文写作成绩为良及以上;(6)专家评审后推荐提交答辩;(7)规定时间内通过论文系统内按要求提交答辩材料。满足以上条件的学生方能参加答辩。

5.提交的答辩论文附表材料包括:开题报告、任务书、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表、专家评阅意见表、答辩情况及成绩评定表(见附件6)。

6.答辩论文:学生在论文系统内提交的终稿最后一稿,查重后,经指导教师和专家评审合格且达到要求的稿件将作为答辩论文。

7.论文成绩:参加答辩的学生论文最终成绩按照答辩成绩记载;学生须按时参加答辩,因个人原因缺席者,论文成绩按“不及格”记录。

8.护理学专业学生拟用“已发表文章”作为论文的,可免答辩。

9.答辩学生应根据本批次的答辩安排提前调整好时间。答辩通知于10月上旬发布,答辩时间、分组安排一经公布,不再更改。

四、办学学院、学习中心操作及要求

1.各办学学院应定期检查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指导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提醒、督促指导教师按时完成各阶段评阅任务,查看、回复学生留言,明确修改意见,按要求完成论文附表的填写;负责安排论文评审专家对学生论文进行评审;负责组织成立答辩小组、安排论文答辩、成绩评定和复查成绩等工作。指导教师在论文指导期间确需因公延缓指导工作的,须经分管院领导批准,报我院教学部备案,并由办学学院安排相当水平的教师代理指导。

2.各学习中心于选题开始前组织学生开展论文写作动员会,传达论文写作、答辩相关通知要求及各环节安排。学习中心可通过论文系统实时查看本中心学生论文选题及写作情况,操作演示请参见附件7。

五、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

各办学学院、各学习中心及学生应对论文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工作给予高度重视。

1.各办学学院负有对学生进行防范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规范学术道德的教育责任和义务,负责对论文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具有抄袭嫌疑的毕业论文,由各办学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抄袭行为进行认定,给出处理意见,并报送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服务部。

2.各学习中心负责对本单位学生的论文进行诚信教育、论文格式规范及写作培训。各学习中心应及时督促学生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论文各环节任务,及时传达教育部、省厅、学校、学院发布的各类文件通知,加强学生意识形态教育,强调学生自主完成论文写作,严守学术诚信。

3.学生提交的论文经认定系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由他人代写的稿件,根据《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成继院〔2021〕40号)文件进行处理:对于被指导教师、办学单位在论文指导过程中或在论文答辩过程中发现或被他人举报的具有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作者,将终止该次论文的写作或答辩过程,由相关学院对论文作者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责令其修改论文、重新撰写论文、取消学生毕业论文写作资格、毕业论文成绩记不及格、取消学士学位的申请资格等处理。满足结业条件的可申请发放结业证书。严重的抄袭者或对我校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理。

4.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系统账号信息,以防泄露。学生账号在系统内发布、提交的信息、材料等,均视为该账号持有人之操作。遵守网络道德规范,在论文系统内文明留言,若出现恶意诽谤、辱骂指导教师的情况,指导教师有权终止其论文写作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

5.学生在论文写作前,请仔细阅读“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必读”(附件8)。

 

联系电话:(028)85463938  联系人: 张老师

 

 

教学服务部


     附件:


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2022-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