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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教专升本202406批次在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14

关于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

专升本202406批次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安排的通知

 

校内各办学学院、校外各学习中心、各位学生:

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专升本202406批次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论文)工作自2024年5月16日起启动。本次论文写作与指导全程通过我院论文系统平台进行,请校内各办学学院和校外学习中心认真组织、落实好论文工作,督促学生按各阶段时间节点完成论文选题与写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工作相关执行文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川教〔2023〕124 号)、《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川大成〔2022〕19号)、《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成继院〔2021〕40号)等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

二、论文工作总体安排

为妥善处理网教在籍学生的论文写作与指导工作,提高学生论文写作积极性,优化工作环节,拟对网教在籍学生的论文工作进行专项安排,写作批次见下表:

批次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写作年级

202406

2024年5月

2024年11月

19秋、20春、20秋

21春、21秋、22春

202506

2025年5月

2025年11月

20秋、21春

21秋、22春

202606

2026年5月

2026年11月

21秋、22春

1.写作周期:论文写作(含答辩)周期不低于16周。

2.学生选题、答辩申请:从202406批次开始,学生仅有一次选题、申请答辩机会。若本批次论文未通过,则后续批次保留本次选题,不再重新选题及申请答辩,直接进入论文提交阶段。

3.补选题的学生,另行处理。

4.若学生在学籍有效期内论文写作未通过,则不再有论文写作与答辩的机会。

5.为提高通过率,有效利用教学资源,学习中心负责通知到符合写作资格的学生积极参与写作,端正学习态度,提高论文质量,抵制学术不端等行为,按各时间节点积极提交稿件。

三、论文选题及写作要求

论文选题、写作、答辩及最终成绩发布时间详见附件2,毕业论文写作格式要求详见附件3。未按时在我院论文系统进行选题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批次论文写作。具体要求如下:

1.提交方式:本次论文选题、提交、评阅均在我院论文系统平台内进行。

2.写作对象:

往届论文成绩不合格且在学籍有效期内的学生;

已取得的总学分数不低于40学分;

学费已缴清;

完成《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在线课程学习。(注:视频学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写作要求以本通知为准。)

满足以上4个条件的学生方可参加本次论文选题并写作。

3.选题方向:学生可根据论文系统内提供的论文选题方向自拟论文题目。论文选题详细说明及操作演示详见附件4、附件5。

4.写作流程:论文写作分为提纲环节、写作(终稿)两个环节。由指导教师审定论题及提纲后,学生进入写作环节,同时完成任务书、开题报告填写。若学生未提交提纲,将不能进入写作环节。学生在正式写作论文之前,应认真学习相关通知规定及论文写作流程、操作规范等事项。学生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各环节的起止时间提交稿件,逾期未交,责任自负。

5.评审规范:指导教师、专家评审和答辩小组均严格按照《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参考评分标准》(见附件6)及对应专业的写作要求进行评审,包括论文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论文质量。

6.查重要求:学生应确保稿件重复率达标后再提交到论文系统。论文写作阶段结束后,学院统一采用检测平台的最新文献资源库对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相似度原则上不应超过15%,超过者为不通过,最终成绩按“不及格”记录。

7.专家评审:“已申请答辩”的学生完成论文写作任务后,写作成绩达标且论文符合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要求后,由办学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给出评分和评阅意见。专家评审为一审制,学生无修改机会。若专家评阅低于60分,则不能提交答辩,最终成绩按“不及格”记录。

8.论文最终成绩及院级复审:论文写作、答辩环节的成绩仅为阶段性成绩,非论文最终成绩。写作、答辩结束后,学院将对论文进行复审、复检,未达标者不予通过,最终成绩按“不及格”记录。

9.根据学校教务处要求,在论文写作过程中,人工智能写作工具仅可用于文献检索、数据处理等辅助工作,严禁直接应用于论文撰写。对于人工智能写作工具直接应用于论文撰写的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则认定为论文抄袭,属于学术不端行为。若在院级复审过程中被发现的,将取消有关学生的学位(毕业)申请(答辩)资格。若在教育部学位论文抽检中被发现的,将依法依规撤销其学位,注销其所获学历证书。

四、论文答辩(拟申报学位者必须参加面答)

论文答辩采取学生自行申请的形式,未申请答辩的学生则无面答资格。答辩通知于10月中旬发布,答辩时间、分组安排一经公布,不再更改。具体如下:

1.申请面答时间:2024年5月16-5月23日。

2.申请面答对象:拟申报学位的学生。

3.申请面答方式:由学生本人在论文系统内提交面答申请。

4.面答资格认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论文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论文格式符合规范;论文字数达标;论文写作成绩为“良及以上”(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为“中及以上”);重复率在15%以内;通过专家评审;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书、开题报告填写。

答辩论文通过环节:①写作成绩达标→②查重率达标→③专家评审达标→④通过面答→⑤通过院级复审。

任一环节未通过的,均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时答辩成绩记为“不及格”,学生随下一届论文写作安排进行论文写作,并申请二次面答。若仍未通过,则不得再申请(注意:学生应严格遵守此项规定,若因超过二次面答申请导致取消学位申报资格的,责任自负。)。

5.答辩论文:学生在论文系统内提交的最后一稿将作为答辩论文。

6.论文成绩:申请面答后不可取消,学院将按本科学位论文要求对学生论文进行复审。论文最终成绩以复审通过后的面答成绩为准。

五、办学学院、学习中心操作及要求

1.各办学学院应定期检查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指导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提醒、督促指导教师按时完成各阶段评阅任务,查看、回复学生留言,明确评阅意见,按要求完成论文套表的填写;负责组织论文评审专家对学生论文进行评审;负责成立答辩小组、组织论文答辩、成绩评定和复查成绩等工作。指导教师在论文指导期间确需因公延缓指导工作的,须经分管院领导批准,报我院教学部备案,并由办学学院安排相当水平的教师代理指导。

2.各学习中心负责确认符合写作资格的学生选题情况及答辩申请情况。督促学生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论文各环节任务。学习中心可通过论文系统实时查看本中心学生论文选题及写作情况,操作演示请参见附件7。

各学习中心于正式写作开始前组织学生开展论文写作动员会,及时向学生传达各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学院发布的有关论文写作、答辩、抽检的各项要求。

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

1.各办学学院负有对学生进行防范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规范学术道德的教育责任和义务,负责对论文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具有抄袭嫌疑的毕业论文,由各办学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抄袭行为进行认定,给出处理意见,并报送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服务部。

2.各学习中心负责对本单位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宣讲论文撰写的基本规范。加强学生意识形态教育,向学生强调撰写内容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养成实事求是的钻研精神和严谨细致的治学态度,确保学生独立完成有质量的论文。

3.学生应自主完成论文写作,严守学术诚信。提交到论文系统的论文经认定系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由他人代写的稿件,根据《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成继院〔2021〕40号)文件进行处理。

4.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系统账号信息,以防泄露。学生账号在系统内发布、提交的信息、材料等,均视为该账号持有人之操作。遵守网络道德规范,在论文系统内文明留言,若出现恶意诽谤、辱骂指导教师的情况,指导教师有权终止其论文写作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

5.其他注意事项:学生在论文写作前,务必仔细阅读“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必读”(附件8),更多常见问题详见论文系统公告处“学生常见问答汇总”。

 

联系电话:(028)85412701  联系人: 韩老师

 

 

 

教学服务部

2024年5月14


     附件: